小柚子民宿
四人房
住房須知:
入房時間:每日下午三點
退房時間:每日上午十一點
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煙、嚼食檳榔、請勿攜帶寵物,不便之處請見諒。
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若自行攜帶寵物者,將拒絕房客住宿;若已付訂金,將不退還訂金。
客房設備請珍惜使用,如有損毀,照原價賠償。
為避免爭議訂房前請詳細閱讀網站公佈訂房資訊,請同意訂房規定後再行訂房,以維護妳我權益,若有任何疑問以本民宿公告事項為主。
如因個人因素,當天無法到達,恕不退費,訂房後若要改期,請儘早來電告知。
如遇天災、颱風、地震、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往,可全額退費或延期,滯留期間無法離開,住宿費以5折計算。
訂房後取消訂房,按照交通部觀光局定型化契約標準,依取消日期離住宿日期的遠近退還一定比例訂金:
本民宿訂金之收取,依照觀光局頒佈《定型化契約》規定,並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:
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%
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%
旅客於住宿日前2-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%
旅客於住宿日前4-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%
旅客於住宿日前7-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%
旅客於住宿日前10-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%
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(含14日)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%。(或可延期半年以一次為限)
如遇天災(如地震、颱風)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來,經氣象主管單位發佈(陸上颱風緊報).之訊息,可退還訂金 100%(或可延期半年以一次為限)。
若因颱風交通受阻而導致無法離開,滯留本館期間住宿費另計。